教育部敗訴 三校欣慰:調漲學費屬大學自治
教育部。本報資料照片
世新、實踐、中原大學不滿教育部否決學雜費調整案提告教育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決三校勝訴。
大學校長表示,大學學費凍漲近廿年,早已趕不上物價,調漲學費有其合理性,也屬大學自治範疇。高教工會則說,政府應管控學費調漲,但要讓管理原則入法,並呼籲私校朝公共化發展。
昨判決一出爐,三校立刻發聲明稿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欣慰,肯定法院裁示「學費收取是大學自治範圍」,教育部應開放各校按照每年基本調幅上限調漲學費。
三校二○一八提告那年,教育部公告基本調幅上限爲百分之一點八五,前一學年未調整者可調漲二點二九,幅度雖不如他們預期,但仍有助挹注短絀的高教辦學資源。三校呼籲教育部正視高教資源不足的困境,別再讓大學自治淪爲空談。
實踐大學前校長陳振貴說,教育部管控各大學調整學費的程序不正當,要求各校先與學生溝通,擬調漲的學校都有落實,但常遭以「溝通不足」等理由回絕。我國已是低學費國家,凍漲多年的學費已落後物價成長速度,但高教辦學需要經費,教育部應開放各大學在規定漲幅內調整學費。
但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政府不應放任大學調漲學費,不過也應合法控管此事。目前要求大學「與學生溝通才能調漲」等管理手段無法源,最後當然教育部敗訴。他也呼籲私立大專校院朝公共化發展,由政府減輕學生就學負擔,就算讀私校也不必繳高額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