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造假情資合詐千萬 情報員判15年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上校蘇永玲(左)及中校蘇薪名(右黃衣者)。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防部電訊發展室蘇薪名長期績效突出,吸引軍情局軍官請益,爆出弊端;士檢去年搜索查出兩案,其中負責布建及情搜大陸情報的上校蘇永玲,二○一八年起接受蘇薪名提供假情報,詐領千萬獎金,士院日前依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判處蘇永玲應執行七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蘇薪名應執行六年徒刑、褫奪公權五年。案件高院審理中。

蘇薪名另傳授其他軍官「作弊秘訣」,二○一六至二○二三年間,與江芳瑜、徐之心以相同手法詐獎金,部分透過第三人帳戶洗錢,不法金額一六○○萬餘元。

判決指出,蘇等三人任軍職逾十五年,長年受國家栽培,竟貪圖個人私利,利用情報工作之監督、查覈不易,詐取情報協助獎金,嚴重損及國家安全,敗壞軍紀。

三人認罪,繳回犯罪所得,法院認定蘇薪名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二罪,各判五年十月、四年二月,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三年六月,詐欺取財罪判一年八月,共十五年二月,未定應執行刑。江、徐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江處五年十一月褫奪公權五年,徐處二年八月褫奪公權二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