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浮洲合宜宅「假債權真買賣」 百人被起訴!最慘一審重判3年3月
記者項瀚/臺北報導
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的假債權、真買賣案件,共有百人被起訴,最新進度是已開庭7案,3案不認罪,其中1案涉案的2名被告共同犯《詐欺得利罪》,分別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2年5個月,另第3人名下合宜住宅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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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的假債權、真買賣案件,共有百人被起訴。(圖/記者項瀚攝)
合宜住宅主要是迴應高房價民怨,由政府推出的「低價販售、少量出租」住宅,以最著名的板橋「浮洲合宜住宅」來說,2011年由日勝生得標,興建共4455戶,其中約4000戶以市價6~7折賣給一般民衆。
但購入之後,需遵守登記名義人預告登記同意書,就是在所有權登記起10年內,除繼承或依法強制信託,不得出售、出典、贈與、交換或信託移轉予他人等等,也是俗稱的「10年閉鎖期」。
仍有不少投資客鋌而走險,「浮洲合宜住宅」在2018年交屋後,法拍案件頻傳,監察院深入調查發現,有多起案件爲「假債權、真買賣」,2022年底地檢署起訴百人。
然而,「浮洲合宜住宅」訴訟的最新進度爲何?國土署表示:「經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傳訊超過120人次被告、證人等相關人員,起訴約113人,後續由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中,法院已開庭7案。」
國土署表示,4案已認罪,且願意主動返還合宜住宅的被告,採取民事調解程序,簽署調解筆錄,被告願以原承購價85%,將合宜住宅賣還給國土署。
不過,仍有3案不願認罪,且拒絕返還不法承購合宜住宅的被告,國土署已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中2案由法院審理中、另1案已遭判決共同犯《詐欺得利罪》,涉案2名被告分別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2年5個月,另第3人名下所有合宜住宅沒收,被告正提起上訴中。」
▲有關「浮洲合宜住宅」的案件法院已開庭7案,其中3案不願認罪。(示意圖/123RF)
法拍小哥陳俊廷表示,觀察目前已開庭的7案中,其中被判重罪的個案,其與一般認知的「賣給外人,賺房價」不太一樣,這個案都是自家人之間在玩,簡單來說是A與B簽了假債權,債權再讓給C,接着由C去強制執行A的房屋,其中又由D主導。
而A、B、C、D都是自家人,A與D共同犯《詐欺得利罪》,分別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2年5個月。不過,陳俊廷強調:「不管被告這麼做的目的爲何,過程中就是做了欺騙政府的事,就是用了假債權的手段,破解政府10年不得移轉的預告登記,那就是會有法律應有的責任。」
周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周念暉補充,觀察本案衆多被告中,若在法院審理中認罪,並與主管機關達成和解的情況下,多能獲得緩刑等較輕判決,反觀堅持主張無罪的被告,若無多方面具體證據,就可能遭一審法院重判刑期。
周念暉說:「後續可觀察遭判重刑的被告,是否在上訴二審後調整答辯方向,這也會作爲類似案件被告後續訴訟攻防策略及判決結果的參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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