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投信追募ETF出包 前董座遭境管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鬍亦嘉,被控擔任「街口投信」代理董事長期間,辦理追募期貨ETF不法獲利6600多萬元,遭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本報資料照片)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鬍亦嘉,被控2020年擔任街口投信代理董事長期間,辦理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時,讓自己實質控制的境外公司私下申購,不法獲利6665萬多元,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臺北地院考量胡被檢察官境管期間即將期滿,日前首度裁定胡亦嘉限制出境、出海8月。

北檢調查,街口投信以街口布蘭特原油期貨銷售超過預期爲由,申報追加募集,2020年7月獲金管會覈准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街口向金管會承諾會公平處理追募額度分配,並納入內控。

檢方查出,胡亦嘉夫妻等人利用兩家境外公司TRILL、WINNER,以低價自初級市場購入基金,再至次級市場高價售出,利用限制市場供給等方式,導致基金出現溢價;總計2家公司共買進基金18萬4000張(368組),並在去年1月11日賣出,不法獲利6665萬8330元,今年9月起訴胡男夫妻等6人,案由北院審理中。

法官考量檢方偵查中,曾在今年3月25日諭知胡亦嘉限制出境、出海8月,境管期限至11月25日止,日前開庭審理後認爲,胡被訴證交法等罪,犯罪如經成立,罪責不輕,加上本案犯罪金額甚鉅,也可能有後續遭民事追償風險,確有逃匿規避訴訟程序及刑罰執行的可能性。

審酌他經商多年,過去曾在美求學及在境外工作經歷,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認爲有繼續對實施境管必要,裁定自11月2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不過,法官也指出,胡男若因業務上或個人正當原因,仍可聲請暫時解除限制,由法院視情況決定是否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