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山區洪災真實情況,感受心碎的瞬間!
茶陵客家人基本上都居住在深山密林中。
這些地方山勢險峻,道路崎嶇,怪石嶙峋,展現大自然無盡的魅力和力量。
可以說,風光秀麗,一派美麗風景。
然而,風光背後也有醜陋。
它最大的醜陋就是山洪爆發。
每當山洪爆發,往往是路斷橋毀,房倒屋塌,還有人員的傷亡。
有三場災難讓鄙人記憶猶新。
一次是金領登山體垮坡。
金領登是客家人居住的最高峰。
這裡山勢陡峭險峻,森林茂密,是客家人採摘山茶籽和砍柴的首選之地。
也是客家人心中的原始森林。
我們經常來到這地方砍柴,一天晩上狂風驟雨,豆大的雨水下了一天一夜,第二天,雨停了,我們來到這裡頓時驚呆了。
只見以前好端端的山體竟然垮塌一大半,露出的是黃色的泥土。
從外面看,山體是高峻的石坡,誰知道里面竟是黃泥巴,在雨水的沖刷下,山體終於斷裂,強大的混石流,把對方山體堵得嚴嚴實實。
這是平生第一次面對如此嚴重的山體滑坡,心裡極爲震撼。
還有二次是生與死的分離。
葉坪村有一條小山溝,平時水流不大,水深不及一尺,最大深度也就一米左右。
有一天山洪爆發,平時水不深的小山溝,水勢陡漲,水深五、六米,非常的洶涌,變成了一條水流湍急的河流。
一村民見河上漂來不少樹枝,正好可以用來引火,於是她伸手去撿,誰料樹枝下面帶着大樹枝,她剛抓住樹枝,立足不穩,人一頭扎進了水裡。
她母親正站在旁邊,見女兒落水,慌忙去拉女兒的衣服,結果被強大的河水牽引力,也帶進了水裡。
母女倆雙雙落水,頓時不見了蹤影。
全體村民迅速展開施救,在十里之外的沙灘上發現母女。
可惜已經死亡。
這個家庭本是村裡可憐之家,父親患病,被隔離,不能回家。
家裡只有母親,和三個年幼的孩子。
現在母親和姐姐去世了,剩下兩個只有幾歲的兒子。
後來他的親人伸出援手,把小兒子帶走,但大兒子卻孤苦無依。
村民李洪青見狀,主動收養了他,讓他住在自家。
這一住就是十多年,直到他結婚成家。
十多年啊!付出了多少心血與汗水,真真實實體現了客家人的善良與真誠。
後來李去世,已長大成人的他,主動要求念一堂祭文,跪在李面前,紀念這個不是父親的父親。
有時候,感激不一定是金錢。
一個句話,一個笑臉,或者輕輕的一跪,內心上的善流露出來,是一種安慰,也是一種回報。
對死者也是極大的尊重。
我記得很清楚,有一個貪官判處死刑。
走上刑場的這一天,父子相見了。
不到十分鐘,父子就要分離了。
分離的片刻,貪官忽然說道,兒啊,你給我磕一個頭吧。
兒子毫不猶豫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給父親磕了一個頭。
這時候,金錢對貪官來說已經毫無意義,他需要的是一個安慰,一個心態的釋放,或者是一種態度。
兒子給了,他的心就安穩了,在黃泉之路也就可以坦然面對了。
另一個村民死得卻有一點悲壯。
他在橋頭建了一棟房。
有一天山洪突然爆發,河水大漲。
洶涌的河水掏了他家的地基,結果房倒屋塌。
本來這個村民已經跑出來了。
他忽然記得家中還有老人,又返了回去。
他進去不久,房子就倒了,活活埋在其中。
救出來時,人早已氣絕身亡。
其實,這樣的事在客家山村會經常發生,幾乎每年都會上演人間慘劇。
客家人的歷史就是一部與自然災害相抗爭的歷史。
作爲長期生活在客家山寨的鄙人,曾經歷二次洪災。
一次是十歲的時候。
這一年的初夏,天上連降暴雨,二天二夜,屋後的河水飛速爆漲,很快淹到了屋後的地基,眼看河水就要衝進來了。
我驚恐萬狀,結結巴巴說道,阿媽,河水要來了。
阿媽看了,的確如此,也是慌了手腳。
西背有一戶姓羅的人家跟我家關係比較好。
他父親在茶陵電石廠工作,而我父親也在縣城工作,兩家來往密切,這裡地勢比較高,於是,我把家裡的縫衣機搬去了他家。
之後,又搬了許多東西,累得我氣喘吁吁。
後來,奇蹟不知不覺發生了。
河水竟然退了,並且退得很快。
原先到屋沿邊的河水,二個小時之內,足足退了二米。
後來我才弄明白,山中的河水來得快,去得也快。
因山中無蓄水能力,天上降下來的雨水,落在地面就跑了,根本不像平原,四面八方的雨水匯聚起來,十天半月也排不掉。
其實,我對洶涌而來的洪水並不畏懼。
我家屋後就是一條大河,到了夏天,我基本上就是泡在水裡,所以水性極佳。
我十五歲的那一年,也是山洪爆發,河水裡飄滿了各種樹木。
浩浩蕩蕩,順流而下,讓人十分眼讒。
在我眼裡,水深十米,跟水深一百米沒有什麼差別。
洪水嘛,無非是清水變成了黃水,兇猛一點,跑得快一點,其它也沒什麼。
所以當上面又飄來一個竹排時,我毫不猶豫跳入水中。
對於洪水中飄來的東西,客家人的規矩是,誰撿到就是誰的。
這個竹排有一百多根竹子,向我飄來。
我迅速遊了過去,抓住前面一根竹子,奮力向岸邊靠過去。
當然河水還是洶涌,浪花也三尺高,但我不怕,死死地抓住當頭的竹子,用手劃,用腳踩,竹排一點點往岸上靠。
大約遊了五華里吧,我終於抓住岸邊的一根樹枝,然後竹排也靠了岸。
隨後來了四、五個大人,大家一起把竹排拖上了岸。
下午把所有的竹子送到了一個加工廠。
賣了一百多塊吧。
誰料分錢的時候,其中一個大人提出我年紀小,應該少分。
其結果是,他們每人分了二十多元,而我只有五元。
有點媽媽的,也沒辦法。
當時年紀小,心裡雖然不滿,但根本不敢反抗,只能默默地接受。
事後我把錢給了阿媽,但立即反悔了,要求退給我。
阿媽的原則是到了嘴邊的肉是不退的,哭也好,鬧也好,反正不退。
其實,她只要給我一毛錢,買十粒糖吃,也是可以的,但她就是不給。
我沒有任何辦法。
現在想起來還有點心氣難平。
搞來搞去,我撿了一個寂寞。
(李蘇章原創,抄襲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