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車、房常見,但這個貪官有點虎,竟然使用人家的私人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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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常說,隨着反腐力度的增強,一般的貪腐新聞根本吊不起我的胃口。

但這個官員,還是成功引起了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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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張紅力。

2025年2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紅力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張紅力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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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張紅力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7億餘元。

張紅力在2011年至2022年這12年裡,在工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這一個崗位上就斂財1.77億餘元,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一個副部級幹部,受賄1.77億,無論是論官級,還是論數額,都沒有什麼看點,那他是怎麼成功引起我的好奇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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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張紅力被開除黨籍。

通報指出,張紅力官迷心竅,結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換,撈取政治資本,搞迷信活動,閱看存在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無償使用管理服務對象私人飛機,徇私錄用調整幹部,騙取博士學位,利用公權力設租尋租,大搞權錢交易等。

其中,“騙取博士學位”這一行爲,在以往被通報的中管幹部中還是首例。

搜索他的簡歷,有“中國科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學位”,那就應該是這個騙來的。我想了好久,到現在也沒有搞明白:他怎麼樣“騙取博士學位”,又是怎麼騙的哪個學校,學校又是怎麼發現的?是不是已經撤銷了這個騙來的博士學位?

當然,這些都是無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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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意思的是,這個通報中還說他“無償使用管理服務對象私人飛機”。

這也是個新鮮事。

從查處的案例來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問題不在少數,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務影響,打着“借用”的旗號,違規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企業、管理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實質上是公權力的異化,侵害了黨員領導幹部的職務廉潔性,導致權利濫用,甚至引發權錢交易,在羣衆中造成惡劣影響。

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者下屬單位、企業的車輛,是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突出表現之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條第一款規定:“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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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應當從上述規定看,沒有對飛機的明確規定,當然可以放在“等”字內。

“無償使用管理服務對象私人飛機”,這讓人引發無限遐想,這裡的“管理服務對象”是誰,才能夠有私人飛機?

又是怎麼樣“無償使用人家的私人飛機”,是自己有駕照開,還是連同人家的飛機和司機一起無償借用?

又是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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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騙取博士學位”,又是“無償使用管理服務對象私人飛機”,還“閱看存在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這樣的人是怎麼爬到高位的呢?

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