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成餐飲業防汙染設施未掌握?北市環保局:已全改善
北市餐飲業管制新法「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111年2月已經實施。圖/北市環保局提供
臺北市環保局爲落實餐飲業油煙管制,協助業者符合餐飲業空污防制管理辦法規定,但審計部指出,北市至去年8月止,列管餐飲業者中有695家需進行法規符合度調查作業,完成調查的業者僅426家,仍有269家業者無法掌握,佔比38%,市府應儘速辦理並督促改善。環保局表示,經滾動式調查,列管的餐飲業者已全數設置油煙異味防制設備。
根據餐飲業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條規定,以店面型式經營之燒烤業、排餐館,或營業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店面型式經營且產生油煙之餐飲業,屬列管餐飲業,應從111年2月1日起設置集氣系統、油煙處理設備等設施,並定期落實設備清潔或保養。
北市先從110年起陸續針對符合管制條件及規模之餐飲業者進行列管,但審計報告指出,至112年8月底止,列管857家餐飲業者,排除已歇業或無油煙排放者162家後,餘695家需進行法規符合度調查作業,其中完成法規符合度調查者計426家,亦即仍有269家列管餐飲業者的污污防制設施設置情形無法掌握。
另外,根據列管餐飲業者名單與去年1至8月民衆陳情案件比對,計有12家列管餐飲業者被投訴油煙污染,甚有2家業者,民衆陳情次數高達5次以上。
北市環保局指出,在法令生效前,環保局即完成餐飲業者清查,但當時部分店家受疫情影響,且餐飲業異動頻繁,環保局持續滾動式調查更新,再今年9月,共計列管756家餐飲業者,全數都有設置油煙異味防制設備。
環保局表示,屢遭陳情的餐飲業,大多是異味較嚴重的燒烤餐廳,有的業者因防制設備效能不佳,或保養頻率不足導致民衆陳情,環保局已有執行專案稽查與輔導業者改善設備及提高保養頻率,經輔導改善後陳情數已下降8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