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打臉街口 重申依法處分

街口電支公司街口金科「一筆資金兩家公司用」被金管會抓到重罰,遭街口執行長鬍亦嘉怒嗆「絕不接受。」並揚言要向監察委員對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提出彈劾、要對金管會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金管會5日晚間對於街口電支辦理資金貸與關係人作業之缺失作二點說明,並重申「一切依法處分」。

金管會指出,一、街口電支公司母子公司借貸是否於2017年11月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核決一節,依街口電支公司所報資料,該公司於2017年12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已明文規定該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須「經董事會決議後辦理,不得授權其他人決定」,其後20次資金貸與母公司,均未依該作業程序提報董事會決議。

二、金管會2019年2月對街口電支公司檢查,已針對資金貸與他人未依內部作業程序辦理等提列缺失,並責成該公司檢討改善,但該公司於其後八次資金貸與母公司過程中,仍未依內部作業程序辦理。

金管會強調,金融機構經營須有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負責人更應有正確法令遵循觀念行政處分目的系促使金融機構及相關人員確實檢討並積極改善,期盼未來街口電支公司經營能更加符合內部控制及法令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