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藥被從醫院趕跑了,部分國產仿製藥療效卻不給力
來源:走向科學
藥品集中採購是一項降低藥價造福百姓的國家行政對藥品市場的干預措施,在價低中標的大背景下,進口原研藥顯然競爭不過廉價的國產仿製藥,集採後老百姓是用上便宜藥了,但有些國產仿製藥要麼療效不好,要麼副作用更強烈。真正有療效的原研進口藥又被迫從醫院消失了,本想通過改革爲百姓辦好事,可實際情況可能卻事與願違。
那麼,部分國產仿製藥出現“不靠譜”的問題,到底是哪裡存在偏差?
事實上,仿製藥對原研藥的復刻,本身便無法做到100%。
原研藥很多技術屬於商業機密,公開的配方里只有一個大致的參數區間,沒有精準的數值、加工的過程與順序。有時只是一兩個攝氏度的差別,就會對藥物的合成產生影響。這些微小的偏差在生產環節裡被一步步放大。
去年年初,用了10多年原研藥的田瑜嘗試用仿製藥替代。她很快感到坐立難安,“特別特別難受”。這是她從未有過的藥物副作用,持續整整一週。
田瑜質疑,是不是仿製藥的質量、療效不如原研藥?
當她詢問醫生,對方表示在醫院臨牀,存在部分仿製藥療效不佳、副作用大的情況。“我們不太相信國產仿製藥。”一家三甲醫院的副主任藥師夏斌直指。但他無法用數據解釋,也沒有對比實驗。
由於藥物替換,田瑜感受到的不只是副作用,還有療效的差異。她的父親是2型糖尿病患者,長期服用國產仿製的降血糖藥物二甲雙胍。“指標一直都沒有好。”田瑜說,父親的糖化血紅蛋白和血糖始終偏高,沒辦法下降。
田瑜找專業人士打聽,對方指出二甲雙胍的原研藥效果要好得多。於是她跑到藥店給父親買了原研版本。她發現父親服用後,上述指標半個多月就恢復正常,此後一直控制在健康的範圍內。
田瑜這才注意到,爭議在網上發酵已久:“仿製藥的質量和效果能和原研藥對等嗎?”人們分爲兩派,主流觀點是對仿製藥的質疑。
“醫院裡目前只有國產仿製藥!”夏斌語氣激動,仿製藥和原研藥的療效不對等現象,在臨牀並不少見。就拿該院麻醉科來說,這個月已經發現了第四例患者使用國產仿製藥羅庫後,出現過敏症狀。
他不免擔憂,部分原研藥的有效濃度和毒性濃度很接近。若仿製藥在復刻時不夠精細,藥物的濃度達到了產生毒性的數值,容易導致患者不良反應增強、治療失敗。
儘管如此,他沒有證據來支撐這些疑慮:除個別重症病人外,醫院對患者服用完仿製藥的指標沒有記錄,也不會做關於仿製藥與原研藥的對比研究。
工人在藥品生產線上作業。圖源新華社
有時,國產仿製藥和進口的原研藥兩者的有效成分沒有區別。一大差距竟然在於企業壓制藥片時的工藝水平。
藥企壓制的工藝不過關,就會很大程度上影響有效成分在體內的釋放,早期有藥監覈查員去某藥廠檢查二甲雙胍的生產過程。一般藥廠都是溼法加工,就像做麪疙瘩,把藥物捏成一個個麪糰,只有這家藥廠使用幹法加工,硬生生把藥物碾碎壓片,導致顆粒過於緊實,難以在體內迅速崩解。最終藥物的有效成分沒有被患者及時吸收,療效自然打了折扣。
此外,部分集採中標的企業會在真正開始批量生產藥品時,申請將進口的輔料換成國產的輔料。他們普遍使用“進口的輔料斷了,不得不換成國產輔料”“新增輔料供應商”等申請理由。
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企業必須將中等及以下變更上報到地方藥監局,重大變更上報到國家總局,並通過研究驗證變更對藥品質量、療效產生的影響。
對此的屬地監管卻存在難題,國家藥監局的人手很短缺,藥品過評、上市之後的監管會分散到各省的食品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局。然而,各個地方部門的技術、管理水平存在差異。
無論變更大小先申報到地方藥監局。面對地方管理人員的詢問,對方表示:“抱歉我以爲只是小變更,沒看清文件,已經報上來了。”“集採都中標了,能不讓我變嗎?”甚至威脅地方管理部門:“趕緊審批,不然來不及給國家供貨了。”
地方藥監部門一般不對企業提交的變更驗證材料再次進行覈實,難免在把控時有所疏漏。由於任何一個省出廠的藥品都能在全國範圍售賣,部分藥廠因此成了地區的納稅大戶,有時會催生“地方保護主義”的傾向。
地方藥監部門的檢查更多時候是對藥品質量的檢驗,側重於安全性、不良反應,而非“藥品的療效”。
藥品集採中,也要允許企業有合理的利潤。前任國家藥監局局長畢井泉曾撰文指出,國家醫保局要對集採設定有效報價的高限和低限,對於報價低於企業生產成本或社會公認生產成本的,按不正當競爭予以查處。防止極低價格擾亂市場,確保合規守法企業收回研發、生產成本。
國家規定,處方藥只能在醫院等醫療機構購買,進口的原研處方藥一旦因爲集採被趕出醫院,就相當於退出了中國市場。
中國仿製藥對進口原研藥的替代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醫保局、醫院對患者的用藥不能採取“一刀切”的政策,得保證不同消費水平的患者,有不同層次的用藥需求,還給中國患者基本的用藥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