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強制開電子發票 394家奶粉業者納管
食藥署昨(31)日表示,今日起嬰幼兒及成人奶粉的「製造、加工、調配、輸入和販售業」,均強制使用電子發票,以利政府透過追蹤追溯查價,預估將有394家業者納管,未來不使用且不改進者,最高可被罰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也提醒,106年元旦起,強制使用電子發票的行業,新增包含肉品加工、乳品加工、基改食品原料輸入業,大宗物資如:黃豆、玉米、小麥、麪粉、澱粉、食鹽、糖等行業,製造業在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或擁有公司、商業登記的輸入業者,也都要納管。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周珮如說,去年底大型食用油脂業者強制使用電子發票,9月起新增第二波納管業者,對於「嬰兒及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市售包裝奶粉及調製奶粉產品」的製造、加工、調配、輸入及販售業者,在銷售端只要資本額大於3000萬元,或在製造、輸入端擁有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者,即日起都得用電子發票。
周珮如說,由於奶粉屬於重大民生物資之一,價格波動常引起媒體、社會的高度關注,現在依食安法要求業者使用電子發票後,由於能追蹤追溯、上下游勾稽資料、查價,故將有利於財政部、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等單位掌握奶粉的價格波動趨勢。
食藥署表示,目前已經有96%的奶粉業者使用電子發票,剩下的部分業者將要求限期改善,仍不改善者將可依食安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