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委託書徵求縮限 延長到2019年7月才上路

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金管會5月公佈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委託規則」,原本預計從2019年1月1日起,金融業委託書徵求將縮限,無限徵求門檻提高到「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股10%以上,但金管會今天(31日)表示,有金融機構反應來不及,所以將延到2019年7月1日上路,換言之,明年6月的金融業股東常會不適用。

修正後的「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委託書規則」,針對金融業特別做縮限,分爲一般徵求跟無限徵求兩部分。金融業的一般徵求部分,明訂金融機構召開股東會有選舉董事監察議案時,一般徵求人持股資格,由現行繼續1年以上持股總數千分之2,提高爲千分之5,並刪除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80萬股以上的條件。而沒有選舉議案的一般徵求規則不變。

金融業的無限徵求部分,從現行的「個人或共同委託徵求的股東」,改爲「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作爲持股認定,持股門檻爲繼續1年以上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0%以上,且需先經過金控法銀行法保險法規定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纔可以接着做無限徵求。

原本這項修正預計在2019年1月1日上路,也就是明年6月金融業股東常會上就要採用,但有金融業反應,這項修正對徵求人的持股門檻,除了數量上門檻提高,還須符合繼續1年以上的持股期間,及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期間等考量。金管會表示,將延長緩衝期間,延長到2019年7月1日施行,也就是明年6月金融業股東常會不適用,但明年7月以後舉行的股東臨時會就要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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