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咬馬英九綠卡放棄時間 壹週刊:國人有知的權利

美國在臺協會(AIT)公函佐證總統馬英九早已放棄綠卡。(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總統馬英九遭綠卡風波再度襲擊,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15日下午出示美國在臺協會(AIT)公函佐證,第三度對外說明,重申馬英九很早就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份。對此,《壹週刊社長裴偉也立即回擊,提出三點質疑,包括質問馬英九究竟是何時放棄綠卡,國人應有知的權利等等。▲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15日下午出示美國在臺協會(AIT)公函佐證。李佳霏昨日2次對外聲明,先說馬英九綠卡早就失效,不可能遭美國追稅;再強調如果遭美國追稅,便辭職下臺,但如果沒這回事,要求批評馬英九的人出面道歉。到了今天,總統府收到AIT的公文後,證明馬英九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且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已經結案,李佳霏再3度對外解釋,並不排除提告《壹週刊》。

《壹週刊》社長裴偉發表三點反擊,包括質疑馬英九從沒說過「放棄」而是表示「綠卡自動失效」,放棄綠卡的時間點應該讓國人知曉; AIT公文沒有提到總統馬英九需不需繳稅;更嗆馬英九隻需要提供社會安全碼向IRS確認,就可知道需不需要繳稅,「不需要透過AIT公文來證明。」

裴偉三點回應全文

第一點:總統府今日拿AIT公文,證明總統馬英九放棄永久居留身分,過去這六年,總統從沒說過「放棄」而是表示「綠卡自動失效」,美國公民永久居留身分如要「放棄」必須書面申請文件,申請通過時間點爲何?這點國人有知的權利。

第二點:今日AIT公文僅顯示,AIT知悉馬英九總統已放棄美國公民永久居留身分,這紙公文非真正適宜,因爲文中完全沒有提到總統馬英九需不需繳稅,這點牽扯到總統何時放棄公民身分。

第三點:本期《壹週刊》是以總統馬英九當個案來看,臺灣人擁有綠卡者需向美國政府繳稅,總統馬英九隻需要提供社會安全碼向IRS確認,即可知道需不需要繳稅,不需要透過AIT公文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