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用2千元邀少年口交…事後還跟同事分享 檢起訴求重判
警政署保一總隊葉姓警員用2000元邀約滿14歲少年口交,社政單位接獲學校通報後報案。檢方偵查後,認定葉男犯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並指葉身爲警察,還爲滿足私慾觸法,惡性非輕,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葉姓警員支援基隆市警三分局從事犯罪偵防工作,今年3月19日透過交友軟體,以暱稱「嗨嗨嗨」結識才滿14歲的少年。葉男5月5日經由交友軟體,以2000元爲代價,邀約少年發生性行爲,獲得少年同意後,葉男又與少年互加LINE好友,之後透過LINE聯繫性交事宜。
今年5月6日下午4時許,葉男開車到少年就讀的國中校門口,等少年放學走出校門口上車,並載往葉位在七堵區光明路的住處,以陰莖進入少年口腔方式性交,事後給少年2000元。
少年事後告訴同學與葉男性交易,並傳送2000元現金照片佐證。學校老師間接得知後,通報新北市社會處報警處理。少年的父母也提出告訴,基隆警方調查後將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檢方偵查時,葉男承認犯行,並指在事後即移除交友軟體。檢方另查出葉男曾透過LINE,向李事同事提及「找未成年」,向郭姓同事提及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爲訊息。
檢察官認定葉男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未滿16歲之人有對價性交行爲罪,另涉犯刑法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爲有對價性交行爲罪。葉男身爲警察的公務員,利用少年身心發展未臻健全,對性及金錢觀有偏差,爲滿足私慾,提供金錢並與少年發生性行爲,惡性非輕,依法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葉姓警員用2000元邀約滿14歲少年口交,檢方偵查後認定犯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