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檢廉約談2都計委員 北士科案 調查小組批爲標而標
圖爲京華廣場工地。(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風波不斷,臺北地檢署20日再就京華城案約談2名都市計劃委員。據瞭解,前副市長彭振聲到案作證時,未「咬」出柯授意或交辦,因此檢廉近日密集約談11名都委,還原決議過程。不過,柯另涉北士科案,北市議會調查小組20日完成報告初稿,指柯市府「爲標而標」導致不符科技園區目標。
檢廉連日來都有行動,19日約談專家都委潘一如、20日再約談前市政顧問兼都委的銘傳大學教授王價巨、前都委的文化大學教授郭瓊瑩2人,3名證人訊後都請回。
民進黨北市議員許淑華昨透露,在約詢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時,黃景茂曾經直指京華城案是「市長交辦」,不過小組成員再度追問相關細節時,黃景茂卻不再提「市長交辦」一詞;另簡舒培再質疑前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在收到京華城陳情案副本後,卻沒阻止過柯,到底是故意放水還是樂觀其成?
此外,北士科調查小組昨完成50多頁專案報告初稿,提出6大結論、5大建議,認爲柯市府當時爲了標出T16、T17、T18設定地上權案,一再放寬招標條件,以致不符當初科技園區的目標,且政策決定時缺乏具體規畫,忽略投資環境的限制及時空變化。
調查小組也認爲,T17、T18免投資計劃書是行政缺失,3基地合併招標更是錯誤政策,而且市府與元大人壽的會議紀錄不清,致使調查成斷點無法釐清。
調查小組召集人張斯綱指出,對前立委吳欣盈當時與柯市府的關係,新光金控回函指出吳欣盈並沒有參與標案,文字無法呈現柯文哲與吳欣盈私下是否往來,市府資料也沒有實證證明2人有私相授受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