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侵佔毒品養線民 雙雙起訴

臺北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方調查,塗博閔二○一六年十二月起在六張犁所擔任警員,因偵辦毒品案查獲李偉羣而成爲朋友;二○二二至二○二三年,塗曾應李要求,替李查詢機車車籍資料及一名毒品犯嫌戶籍資料。

據調查,塗爲求毒品查緝績效,與李商議,由李佯裝毒品買家透過網路找毒販,告知塗購毒術語與交易方式,塗再佯裝買家透過網路與毒販談妥購買毒咖啡十包、K他命二包,去年五月約在指定地點交易,李佯裝買家出面,塗與其他員警逮捕毒販後,塗、李侵吞毒販汽車上毒咖啡廿五包及K他命廿四包。

去年七月,李佯裝買家透過網路向另名毒販購買毒咖啡三百包,毒販與女友開車至約定地點,塗、李佯裝買家出面,其他員警逮捕這對情侶,兩人又侵吞毒販汽車上毒咖啡一七七包。

檢方去年十月指揮搜索帶回塗、李,查扣塗手機及警用密錄器,以涉犯重罪等聲押禁見,法院裁定塗十萬、李五萬交保。

檢方認定,兩人涉貪污治罪條例侵佔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務罪,塗涉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個資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李涉個資法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