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屢罰不怕 北市議員出招:鄰裡公佈照片

警方攔查酒駕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臺北市議員陳怡君上週在市議會質詢,指出北市近三年酒駕取締件數逐年上升,二○二一年三二三九件、二○二二年四二三○件,到去年達五七○九件,今年一至九月累計已經取締達三九九六件。二○二一年及二○二二年疫情期間不能聚餐,情況依舊嚴重。

立法院二○二二年三讀修正通過加重酒駕刑罰及行政罰相關條文,酒駕未肇事刑責,從原本二年以下徒刑提高爲三年以下,也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佈十年內第二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現行作法是在政府官網公佈酒駕累犯資料,陳怡君認爲對酒駕累犯「不痛不癢」,無法達到嚇阻效果,建議將累犯三次以上酒駕毒駕名單與照片,做成海報貼在酒駕累犯生活圈內裡辦或警局外,利用人性羞恥心約束,也讓其家人、左鄰右舍隨時提醒。

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說,公佈照片就是要達到警告效果,會進行研議。交通大隊則說,目前法源只規定公佈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若要公佈在住家附近,需跟權責機關研究,是否向交通部建議更嚴格公告作法。

地方里長多持保留態度,認爲中央應再加重罰則。文山區華興里長陳峙穎說,大多數人不會去違法,如將酒駕累犯貼在裡辦公室,嚇阻未必有效,反而影響市容,還佔用民生訊息空間。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酒駕到某個程度或肇事,可公佈當事人照片與相關資訊,法律本來就有訂定類似罰則;他認爲公佈在鄰里布告欄並非不可行,只要有法源依據、符合比例原則即可,但不見得有多大效果,現行公佈在網路上,對酒駕者可能更有壓力。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