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獨白》──老黨工進黨史會 引狼入室(十五)
至其他各室亦有調整,即總務室楊毓生與典藏室張大軍對調。餘雖調秘書,仍在草屯史庫負責編輯業務及審閱制卡,秘書掛名而已。芳上隨雲漢調至臺北史料研究中心,原編輯室範廷傑亦自動到臺北史料研究中心;胡春惠、林泉、郭易堂等均在徵集室,陣容堅強。秘書業務實際由劉世景負責,餘則成爲「四不像」矣!
決定舉家遷居臺北
有臺灣省黨部鍾某者,老黨工也,稱系黃師之門生,自動到臺中黨史會辦公,幫助史料制卡之審訂工作,餘不能卻。既而要求調至黨史會任職,要餘言於黃師,餘口頭轉之。雲漢誡餘曰:鍾某非單純之人也。既而彼直接得黃師允可,給予名義及優酬。彼且對外撰文,聲稱黨史會某些專案計劃,系彼負責,餘在事務上予以支持云云。明褒實貶。雲漢諷餘「引狼入室」。此人即在會中興風作浪,挑撥是非。餘亟有脫離此是非環境之準備。
時中央有貸款供員工購屋之規定,餘決遷居臺北,即與雲漢同在臺北市興隆路二段一五三巷各購公寓。同時,爲子女升學問題,亦須北遷,而餘之本職,亦無留在鄉間之必要。乃爲文桂轉至臺北景美女中任教(旋轉一女中),戶口遷臺北市之新居,長男世安已入成大,次男正安轉入建中,三男定安轉中山小學,餘則北、中部兩處「行走」。黃師頗不悅。某次會報,黃對楊總幹事語有批評,楊與之辯,並請辭職。餘同情於楊,爲之辯護。黃見事態嚴重,言對內部情況未先了解,致有此誤會,對楊慰留,事遂緩和。
餘之同情於楊,在此須作說明。楊爲黨史會舊人,抗戰重慶時期,即至會工作。餘與雲漢初至會時,楊爲總務室總幹事,在事務上對餘等新進人員,不免有所苛刻,例如雲漢家住臺中,每日到史庫,須轉公車三段,而給予之交通費,則僅爲兩段,雲漢視爲歧視,如是者數年。
餘較「調皮」而有社會經驗,較不受氣。楊調典藏室總幹事後,即至史庫辦公,雲漢調臺北史料中心,史料制卡工作多賴典藏室人員支持,如供數十人制卡史料文件之調取、分發、登記、驗收等程序,工作至爲繁重,人員僅有李振寬、高子超、夏文俊等三人;編輯室在史庫者有王伯立、陳哲三、林養志。除正常工作外,均參加制卡,楊除協助審卡外,每卡之印製三份,始終由楊負責。餘之主要工作多爲審卡,在審卡過程中,須將卡片所記載之史料名稱、時期、類號、類型、內容摘要等,逐項覈對,不妥或錯誤者,須修正或重作;而內容摘要,難度更高。
對常有錯誤之工讀生,尚須個別指導。例如一工讀生曾將史料中之「西江」寫成「江西」,餘持史料及其所制之卡請其自行覈對有無錯誤,久尋不獲。餘告之曰:「西江」乃廣東境內三江之一,「江西」乃省名。一字顛倒,意義完全不同矣。餘在審卡過程中,獲益更多,使餘對史庫之史料,更多熟悉。重要者抄錄之,作爲他日之備用,數十年來撰文時,「配料」源源不斷,實爲當年審卡之賜。此種繁重工作,人謂其苦,餘獨享其樂。楊總幹事長於事務,只感其苦,而無其樂,加以鍾某之攪和,火氣更大。在工作會報中受黃之責,更光火矣。餘之同情於楊,爲楊抱不平。黃如準其辭職或調職,餘亦將隨之共進退。黃師之可敬,在能寬大爲懷,緊急煞車,風波爲之平息。處事之經驗與急智,值得吾人之效法。
民國五十八年三月國民黨十全大會有一議案,《國父全集》譯爲外文,案交黨史會辦理。此巨大工程也。主任委員黃季陸師命餘擬辦。餘建議先有《全集》標準本。然過去版本至多,差異至大。經餘集十八種版本加以比較,不僅各本編輯形式有所差異,而其內容亦多差異,如各本文件標題的不一,文件內容的不同,文件日期的錯誤等。今擬以黨史會所藏原始文件爲準,編訂一套每一文件皆注有根據之《全集》。即以孫中山之《三民主義》十六講而言,不獨各本內容有別,黨史會所藏之原稿及原本數種,亦各不相同。如何選其適當之底本,作爲定本,須先訂辦法。黃師命餘起草,由新任之副主委崔垂言先生指導並審訂之。辦法既定,遂即着手進行校訂。鍾某亦參與其間,以「專家」自居,亂出主張,且對外聲稱由彼主持。此事進展,頗不順利,崔副主委亦覺無奈。六十年(一九七一)五月,黃師自黨史會依例退休,專任國史館長,但《全集》之校訂,必須依據原定計劃,繼續進行。餘與崔商量,將校訂重心移至臺北,在中山北路國父史蹟紀念館辦公,召用臨時工讀大專學生,既可遵守作業程序,復可提高效率。由余率領工讀生工作,進展乃得順利。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