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被護理師刁難!女工友怒嗆「跟她同歸於盡」 帶汽油+打火機衝醫院自焚
▲女工友認爲被護理師刁難,拿汽油和打火機衝到醫院想自焚嗆「那個護士我一定會讓她死」。(圖/Google Maps)
新北市衛福部臺北醫院一名江姓女工友去年6月間因認爲被陳姓護理師刁難,不滿院方處理方式,怒嗆「我要跟她同歸於盡」、「那個護士我一定會讓她死」等語,並帶着汽油和打火機衝去醫院,打算點火自焚,所幸旁人及時阻止纔沒釀禍。日前新北地院審理結果出爐,江女遭判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判決指出,2019年6月2日江女因推送病人做檢查時,認爲遭陳女刻意冷落、不理會,心生不滿之下,隔日打給陳女的護理長詢問陳女確切名字後,隨即表示「我會帶1瓶汽油過去,我的命不要了,我就跟她同歸於盡」、「那個督導絕對不放過她,因爲我本來就不想活了」、「那個護士我一定會讓她死」、「我要找1個人跟我陪葬」等語,並於4日衝到醫院激動喊着要自焚,現場人員趕緊安撫,直到江女隨身包包被取下後,整起鬧劇才終於平安結束。
江女辯稱,當時原本打算要到醫院外的庭園空地自焚,不會在醫院裡面傷害別人;陳女的護理長則表示,江女情緒相當激動,有提到與陳女的爭執,江女覺得不公平想自焚。
對此,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相關說詞,確認江女犯行,且認爲江女只因溝通不良,便以不理性方式解決,行事衝動無視於他人生命安全,另外考量江女曾提及「不甘心」、「我只是要討回一個公道」、「沒有考慮這麼多」等語,也沒有致歉之意,因此依預備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判江女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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