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大門 電支業務擬增至12項

電子支付與電子票證現狀

現金社會還差最後一哩路。金管會積極推動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二合一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下週一(9日)將在立法院進行初審,從現行三項業務擴大到12項,且金融服務採「原則開放、例外禁止」,如開放買賣外匯國內小額匯兌、禮券發行、紅利積點整合等,要打造以電支機構爲核心的支付生態圈

據金管會統計,到今年8月底,國內使用電子支付的總人數正式突破1千萬人,單月代理收付及帳戶款項移轉也有70~80億元,而國內電子票證張數更高達1.3億張,是信用卡流通張數的2.6倍,儲值金額逾百億元,未來兩大功能將二合一,消費者各種電子票證、信用卡、金融卡等都可以綁到手機裡,用手機支付行遍臺灣,逐步達到無現金社會。

新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給予12加1的業務範圍,即現行的代理收付、收受儲值外,新增國內外小額匯兌;買賣外幣(含大陸港澳貨幣);收付訊息整合傳遞;端末設備共用;提供使用者間、使用者與特約機構間訊息傳遞;電子發票系統及相關加值服務。

禮券或票券價金保管及協助發行、販售覈銷;紅利積點整合及折抵代理收付款項;儲值卡儲存區塊或應用程式供他人運用;相關資訊系統及設備規劃、建置、維運或顧問服務;其他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業務。這些業務未來在修法完成後,採分別許可制,即不是取得執照就所有業務都能開辦。

這次的亮點即電子支付機構除了提供金流服務外,還可提供「附隨」與「衍生」業務,如未來消費者在便利店百貨公司餐廳及各類商店的消費積點,都可能在電子機構平臺上「大整合」,即點數可快速累積、折抵消費金額,即每筆消費都可以點點變現金,增加消費者使用電支的意願

另外,就是電子機構可以提供訊息傳遞,無論是店家與消費者間的意見溝通、貨物運輸進度,或是使用者間的對話,類似line的社羣功能,還可以作禮券發行、儲值、銷售,出借儲值區塊,也就是可能變成支付、投資、儲值、累點、匯兌、社羣的大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