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被安檢超不爽 女子罵法警「神經病」要關50天

楊姓女子不滿到高雄地院開庭、法警要她過安檢,竟說「遇到神經病」,法官依侮辱公務員罪判其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上訴至二審,法官認爲原審判刑無誤,駁回楊女之訴定讞。(取自私法院裁判書系統/袁庭堯高雄傳真)

楊姓女子不滿到高雄地院開庭,法警要她把揹包放入X光機檢查,竟隨口說出「遇到神經病」,還稱法警性騷擾她,事後遭法警提告。高雄地院認爲,法警確實依法執行職務,楊女藐視法治及挑戰執法公權力,事後堅持否認犯行,依侮辱公務員罪判其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上訴至二審,法官認爲原審判刑無誤,駁回楊女之訴定讞。

楊女今年2月某日下到高雄地院開庭,從市中一路大門進入後,依規定須接受法警安檢,將隨身物品放置在X光機輸送帶,並通過安檢門接受檢查,但楊女疑似趕着出庭,拒絕配合。

當時,法警強制要求楊女須將包包放置安檢,楊女一時氣憤,竟當場說「遇到神經病」,法警提醒楊女出言不遜需負責,堅持阻擋楊女進入法院,楊女見狀竟大喊「性騷擾我捏」,法警最後報警,將楊女送辦。

楊女辯稱,不知道有沒有講到神經病、忘記了、但她是因爲法警先傷害及性騷擾她才情緒失控。檢察官偵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將她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開庭時法官檢視當時的監視器畫面,發現楊女確實不願將揹包置入X光機輸送帶檢查,與法警發生口角,過程中確曾口出「遇到神經病」等語,認爲楊女藐視法治及挑戰執法公權力,事後堅持否認犯行,依侮辱公務員罪判其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楊女不服上訴,高雄地院審酌楊女仍不坦承犯行,最後駁回她的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