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至極!上士不滿上尉管教 「出拳狂毆後腦+腳踹尾椎」判刑6個月
▲上士不滿長官的管教方式,竟出拳毆打,還踢尾椎。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海軍陸戰隊一名楊姓上士去年3月,因不滿郭姓上尉的領導方式,出拳毆打對方後腦勺,甚至腳踹尾椎,造成頭部外傷、背部鈍挫傷。楊男事後遭部隊移送法辦,他辯稱沒出手打人,高雄高分院依違反職役職責罪罪判楊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楊男服役於海軍陸戰隊登陸戰車大隊某中隊,2015年曾對部隊其他長官涉嫌恐嚇,高雄地檢署處緩起訴確定;2018年他與郭男衝突,疑似兩人先前共事期間,因不滿郭男的領導方式,而臨時興起的報復舉動。
2018年3月19日下午3點多,楊男在高雄左營區合羣新村處執行勤務,巧遇郭男來巡查,但沒想到,郭男纔開口與他打招呼,他竟從後方出拳毆打後腦杓,甚至腳踹尾椎。郭男隨後在下午3點46分到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就醫,診斷出頭部外傷並後枕部鈍挫傷、下背鈍挫傷。
郭男事後向部隊反應遭到楊男攻擊,部隊遂將此案移送法辦,但楊男卻辯稱雙方根本沒有肢體碰觸、他沒打人,現場還有其他同袍可以作證,甚至揚言要提告。
法院審理時,勘驗現場監視器等,發現楊男動手時期同袍已離開現場,並未看見事件發生,再者郭男就醫的時間、傷勢都與案情吻合,因此認定楊男的犯行明確。
此外,楊男身爲上士領導幹部,應以身作則服從軍中的領導統御,卻對上官施暴,嚴重損及部隊團結、部隊長官的領導威信,且犯後未達成和解,因此依違反職役職責罪罪判楊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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