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爲何非押不可?律師曝目前偵辦重點:不是金流

臺北地方法院5日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柯文哲(中)約於下午5時50分,被上銬押上囚車,移送臺北看守所。(黃世麒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北院昨天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律師蕭棋雲分析認爲,涉犯圖利罪不需要證明金流,且此案金額龐大還涉及財團,金流一定隱藏得非常好,第一時間難以追查,爲便於後續追查,法官因此裁定柯文哲羈押,這也符合一般法律人的見解。至於柯的律師提抗告,他認爲結果可以預期,高院不太可能自打嘴巴。

法官昨日裁定書,內容指柯文哲雖否認圖利、收賄,但坦認部分事實;因此認爲柯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率予京華城是違背法令,仍「執意爲之,貫徹意志」,圖利沈慶京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涉犯圖利罪嫌疑重大,且供詞與同案在押被告沈慶京、彭振聲、應曉薇3人均不一致,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

律師蕭棋雲昨接受政論節目《盧秀芳辣晚報》電話連線表示,羈押不代表有罪或無罪,而是有階段性目的要避免案情因有心人士操作晦暗不明,所以裁量權很大,從高院撤銷無保裁定的新聞稿中,就可以看出端倪。檢方有補強新證據,就可以合理懷疑柯文哲有涉案嫌疑,爲確保偵查程序進行,這有達到羈押的門檻跟要件,他自己有被說服。

對於柯文哲律師團將提抗告,蕭棋雲認爲,抗告結果已經可以預期,因爲在高院撤銷原裁定時,也是認同說有一些新證據,那新的抗告也一定會審查檢方補充的新證據,一般來說很難會去做自打嘴巴的動作。

對於金流的爭議,蕭棋雲指出,貪污治罪條例裡面,只有收受賄絡罪要求要證明金流,另外一種是圖利罪,就是可能沒有直接收受好處,但爲自己或他人迎來不法利益,這種不用有金流就能構成圖利罪。

蕭棋雲指出,現在大家在爭執金流怎麼證明,但這本來就不是現階段檢察官偵查的重點,更何況這麼大金額、涉及財團的犯罪,金流都會隱藏的非常好,一時間很難發現。蕭棋雲表示,爲了追查近一步的金流等東西,法官有裁定羈押的必要性,臺北地院所做的裁定,是符合一般法律人的預期。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