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無保請回變收押主因曝光? 律師揪出裁定書1重點「改變了」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見圖)。(資料照/陳俊吉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遭檢方聲押,臺北地院2日認爲柯「涉嫌不重大」,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後,臺北地院法昨(5日)二度召開羈押庭,遭裁定羈押禁見,由於檢方所補的新事證未獲法官受理,形同一樣聲押理由卻有相反結局,令外界詫異。對此,律師劉韋廷今(6日)分析指出,從無保請回到羈押禁見,看到裁定書後發現有一個完全不一樣、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柯文哲說法改變了」。

北院5日上午先召開程序庭,確認律師閱卷及下午聲押庭的程序,檢察官如上次聲押閱卷一樣,仍限制柯的律師閱卷,不能拍照、影印,只能手寫筆記,並補強了一批聲押新事證;但法官直接向檢辯宣示,法院應保障柯文哲在憲法上的防禦權,檢察官在聲押庭不得提出新事證,以免造成突襲,導致柯文哲及律師來不及訴訟防禦,就算檢察官提出,法官也不會審酌判斷,獲檢辯雙方同意。

結果,柯雖否認圖利、收賄,但坦認部分事實,法官認爲柯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率予京華城是違背法令,視爲「執意爲之,貫徹意志」,圖利沈慶京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涉犯圖利罪嫌疑重大。

劉韋廷接受《東森新聞》專訪時指出,許多律師一聽到羈押禁見的結果也非常譁然,認爲地院法官既然維持跟前位法官審理一樣內容跟證據,怎麼會認爲一個無保、一個羈押?影響巨大,「但後來看到羈押裁定書,我們發現一個完全不一樣、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柯文哲說法改變了,原本柯說「不知道」;劉韋廷指出,注意看裁定書第一句話,法官說柯文哲承認部分事實,甚至第二段說柯文哲暫時承認事實,因此導致法官認爲你明知違法、仍執意給予京華城獎勵,涉犯圖利,「此案之所以大逆轉不是因爲新證據,而是被告說法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