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無保請回 法律學者:羈押與否與是否有罪是兩件事
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2日認爲,柯文哲被無保請回,是檢方沒有說服審理的法官具有羈押原因並且有羈押必要,她也強調,羈押與否,與是否有罪,是兩件事。(陳育賢攝)
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2日認爲,柯文哲被無保請回,是檢方沒有說服審理的法官具有羈押原因並且有羈押必要,她也強調,羈押與否,與是否有罪,是兩件事。(摘自林志潔臉書/陳育賢新竹傳真)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在臺北市長任內的京華城案遭北檢逮捕並聲押,不過,臺北地院羈押庭最後裁定無保請回,社會反應兩極;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2日認爲,是檢方沒有說服審理的法官具有羈押原因並且有羈押必要,她也強調,羈押與否,與是否有罪,是兩件事。
林志潔說,羈押是非常嚴重的強制處分,被告還沒有被判有罪確定,就必須被拘束人身自由,司法會非常審慎。
北院無保請回的原因,是認爲就目前證據,檢方尚未堅強舉證柯主席涉京華城案嫌疑重大,這釋放兩個訊息,第1,羈押審理庭法官依照現存證據,認爲檢方無法證明主導案件爲柯主席。第2,羈押審理庭法官依照現存證據,不認爲柯主席有逃亡之虞。
簡單說,檢方沒有說服審理的法官具有羈押原因並且有羈押必要。這也可能跟部分因爲限制閱卷,導致不容易成爲羈押理由,這是1個兩面刃。要強調的是,羈押與否,與是否有罪,是兩件事。
林志潔以新竹市長高虹安爲例,當初是60萬元具保請回,但最後一審判決有罪,而我們也看過多個雖然進行羈押,但最後無罪的案例。
她相信檢方會對法院的決定提起抗告,目前整個司法程序還在非常初步的階段,連起訴都沒有,司法是檢方和辯方的拉鋸和對抗,檢方如要將被告定罪,就要更加油,而被告也需要尊重司法,動輒「絡人」聚衆騷擾司法,實非正確示範。
林志潔指出,柯文哲身上有多個案件和疑義,攸關政治人物誠信與操守,民衆黨多位首長涉入貪腐,政黨危機正要開始,也足供所有政黨爲警惕。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