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難13被告均不起訴 復興:尊重司法調查結果、精進飛安

▲復興航空GE235班機南港空難偵查終結記者會。(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復興航空南港空難,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董事長林明升機師廖建宗劉自忠等一共13名被告均獲不起訴處分。復興航空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結果持續精進飛安,絕無懈怠。

截至6月底,復興航空已與GE235事件罹難機組員全數和解,並與逾7成罹難者家屬達成和解,傷者地面受傷者有5成和解;尚未和解部分仍在積極溝通協調中,罹難者家屬每位賠償1490萬元。

復興航空指出,嚴格遵循飛航相關法規,厲行機師「選、訓、考、用、汰(甄選、訓練考覈、任用、淘汰)」等程序嚴格落實。機師任用後,不只年度適職複訓與考覈,還將就飛安相關議題確實宣導,包括執行組員面談,同時促進飛安事件與風險資訊交流,提升機組狀況察覺。

▲空難過後,復興航空強化機組員管理,違反SOP嚴重者淘汰。(圖/東森新聞

機組員管理則強化組員績效考覈獎懲,對於違反SOP(標準作業程序)機師,透過技術審議會、紀律審議會雙重進行嚴格檢討,違紀嚴重者不排除淘汰。

目前包括世界飛安基金會空中巴士原廠安全團隊、及歐洲必維國際檢驗集團(Bureau Veritas Group)等三大國際機構皆進駐復興航空指導全力協助精進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