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丨六盤水馬某某伊案通報,再次重申“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6月6日,貴州省聯合調查組通報六盤水市水城區馬某某伊案情況。今年2月,有媒體報道了六盤水市水城區馬某某伊案,引發社會關注。真實情況究竟如何,成爲很多人心頭的疑問,現在調查組的通報,能夠澄清迷霧。
通報的核心內容,首先確認了馬某某伊與六盤水市水城區項目業主方存在債務糾紛,經代理律師提議並商馬某某伊同意,僱傭其他人員採取了蹲守、尾隨、偷拍偷錄、GPS定位器跟蹤等手段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進行威脅。
其中,5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但考慮到其犯罪情節輕微,到案後均認罪悔罪,可不予刑罰處罰,作相對不起訴處理。10人實施尋釁滋事等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爲,情節顯著輕微,可不以犯罪論處,作法定不起訴處理。
其次,馬某某伊承建的項目中,有7個項目應付工程款11877.45萬元,項目業主方於案發前已支付8821.1萬元,欠付的3056.35萬元已於2024年5月17日支付完畢;另外3個停建未完工項目,因項目管理混亂,相關糾紛仍處在民事訴訟程序依法審理之中。
從通報呈現的事實來看,確實不能簡單論是非,馬某某伊與項目業主方存在債務糾紛是事實,採取非法的手段侵犯他人隱私也是事實。現在欠債問題已解決大部分,對馬某某伊等人作不起訴處理 ,也是考慮到他們採取的非法手段存在犯罪情節輕微等因素。
需要明確的是,“不起訴”不等於無違法犯罪行爲,通報所述的蹲守、尾隨、偷拍偷錄、GPS定位器跟蹤等行爲,已跨越正常討債的界線,構成違法犯罪。而另一邊,如果項目業主方把欠付的金額在事發前給付到位,事態可能也不會演變到這一步。
事實上,涉及一些具體的建設項目,從承包到後續落地的環節很多,可能會滋生模糊空間與不規範地帶。無糾紛則好,一旦有了衝突,不小心就變成多方扯皮。
現在,馬某某伊拿到了欠款,可也將自己置於犯罪的險境。而項目業主方,該付的賬還是要付,還可能因爲這件事給地方的營商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法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法治也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起事件,回到法治的框架內審視,就應該依法行事,該還錢還錢,該起訴起訴,該走法律渠道走法律渠道。唯有如此,才能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打造最好的營商環境,爲市場主體平等競爭、蓬勃發展厚植土壤。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守一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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