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八仙塵爆3週年 呂忠吉上訴高院加重判5年
呂忠吉求上訴!八仙樂園塵爆自2015年6月發生至今已將近3週年,主辦人呂忠吉一審士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10個月,而呂忠吉上訴二審,高等法院經過馬拉松式審理,上午宣判呂忠吉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9萬。
前年6月,由呂忠吉所屬「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與「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舉辦的「Color Play Asia—彩色派對」活動,易燃色粉疑接觸火苗引發塵爆,導致15條人命身亡、造成484人受到輕重傷,現場近千人深陷火海,當時共計近500人送醫。
▲八仙塵爆造成慘重傷亡,受害者家屬曾在法院前抗議,希望法官還他們公道。(圖/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塵爆主因是舞臺燈吸入粉塵所導致,自稱自行研發食用級色粉,成分是由可食用的玉米粉組成,但是卻沒有經過消防認證,逕自讓工作人員在現場操作。根據呂忠吉所稱,他當時早已停止色粉噴灑,到樂園出口協助民衆散場,準備下一場螢光派對。但不知爲何,工作人員又噴灑起來
檢方調查,塵爆案發生當下,現場多達4千多名民衆,警消抵達現場時,發現地板上有超過5公分以上的色粉,用量驚人,也成爲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的原因,直呼現場真的很可怕,且呂忠吉明知粉塵也危險卻未告知。
公訴檢察官薛雯文曾表示,呂忠吉沒能管控好舞臺,且知有塵爆危險卻沒預防,導致近500人受害,但他至今沒賠償一毛錢,也沒有讓家屬感受到誠意,完全不符緩刑條件,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呂一審被判刑4年10月,全案上訴二審。
去年消基會替傷者進行民事求償,從原本的26億元多,增加到近百億元的求償費用,且多位傷者家屬也指控,八仙樂園雖然不用負刑事上的責任,但也應該要負起民事責任,而八仙樂園目前仍處於停業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