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法官裁準柯文哲寄「黨主席辭職信」 民衆黨迴應了
▲北檢提訊柯文哲抵北檢。(圖/記者黃國霖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等,預計下週偵結起訴。日前柯聲請「請求准許寄送文件」,經臺北地院分案審查後裁準,還證實柯是要遞送黨主席辭職信給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對此,民衆黨迴應,目前尚未收到相關文件,並質疑法院,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
民衆黨表示,有關臺北地方法院准予柯文哲主席通信主文,第一、 在法院傳給媒體公告主文之前,本黨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後續仍待收到文件,才能釐清文件內容。
其次,民衆黨表示,尚未收到文件前,卻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內提及『依據臺O民O黨網頁下載之「臺O民O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將此信函內容公佈,且主動詮釋本黨黨章。
民衆黨不滿指出,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