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張亞中捐1千萬劑疫苗 衛福部終於回函了
▲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到疾管署送捐贈疫苗相關文件。(圖/記者屠惠剛攝)
孫文學校校長張亞中5月31日宣佈捐贈1千萬劑疫苗,並親自赴疾管署遞件。張亞中昨(21日)才收到衛福部的回函,內容指出依據目前國貿局的有關規定,中國大陸所生產的生物藥品,不準輸入。
張亞中接受北京兩岸東方文化中心代表人曾念委託,捐贈臺灣500萬劑BNT疫苗、500萬劑大陸國藥集團北京生物公司生產疫苗,並在5月31日建請衛福部輔導處理有關疫苗進口等事宜,6月2日再次開記者會,宣佈已取得兩項苗授權,併到衛福部遞件。
孫文學校表示,張亞中昨(21日)才收到衛福部的回函,回函中並沒有明確表達是否願意接受捐贈,而只是重申其以往的立場,必須提供包括原廠授權書在內的8項文件,才得向衛福部食品藥品管理署「提出申請」。另外,在回函中也表示,依據目前國貿局的有關規定,中國大陸所生產的生物藥品,不準輸入。
▲衛福部回函張亞中捐贈疫苗。(圖/張亞中提供)張亞中今(22日)再致函衛福部,請其瞭解,衛福部目前所訂的8項文件規定是針對藥商採購所需,因張亞中非藥商,而是接受委託捐贈疫苗給政府,只要政府同意接受捐贈,會立刻要求捐贈方依照衛福部所需,提供原廠出貨的相關文件,以及供貨期程、藥品之相關說明、效期等等文件,供衛福部審覈相關進口事宜。張亞中在函中表示,從目前永齡基金會與臺積電的經驗可知,若無政府事先授權,事前準備8項文件根本沒有實質意義,衛福部是否願意接受捐贈以及是否願意授權委託民間處理纔是問題的關鍵。張亞中亦稱,目前並沒有任何法律條文限制大陸疫苗進口,即使有相關行政命令,但是依照目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7條第13項規定,以及《藥事法》第48-2 條規定,只要經過主管機關專案覈准之物品,均可「專案進口」。因此,只要衛福部同意,大陸疫苗即可進口。張亞中亦指出,病毒沒有政治性,疫苗也不應政治化,人命及健康應超越政治,檢驗疫苗的標準在於其是否合格有效,而非生產者的政治性。大陸國藥集團所生產的疫苗,已經過世界衛生組織(WHO)覈准緊急授權。《遠見》雜誌5月底公佈的民意調查顯示,臺灣有48%的民衆不反對施打WHO覈准的大陸疫苗。臺灣爲民主自由社會,民衆能有多些疫苗自由選擇總是好事。另外,從兩岸關係來說,兩岸目前政治情勢嚴峻,兩岸民間能於災難之際相互表達善意,尤爲可貴,對兩岸關係的發展亦有益處,因而呼籲衛福部切莫置大陸人士與臺商的善行於不顧。
另就國際組織參與而言,目前在我政府極欲參與WHA事務,如果斷然拒絕WHO已核可的疫苗進入臺灣,對於我政府未來希望參與WHA,極有可能產生負面影響。基於以上種種理由,因而敬請衛福部再依法依理依情重新考慮爲感。張亞中亦表示,倘獲政府同意並授權,承諾會盡最大努力,於最快的時間內,與捐贈方協調處理好所有相關事宜,並安全、迅速地將疫苗引進,贈予衛福部全權分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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