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碳金融商品服務 明年有眉目
金管會預計28日與業者討論《金融業白皮書》,將正式迴應金融業者所提建言。圖爲臺灣碳權交易所2023年8月7日揭牌。(行政院提供)
金管會預計28日與業者討論《金融業白皮書》,將正式迴應金融業者所提建言,以及未來的期盼。其中,隨着碳交所成立,碳金融商品服務相當受到重視,爲健全碳金融商品市場,業者提出政府確立碳權資產會計準則,及建立碳排資料庫等建言,金管會未有反對意見,可望參採推進,明年擴大碳金融商品服務將有眉目。
金融總會白皮書中提到有關碳金融商品,除建議期交所發展自有碳權期貨商品、研議開放國外碳權期貨、碳權期貨ETF。「臺灣碳權交易所」雖然已經成立,但是國內對碳權資產屬性等會計準則處理方式,及財務報表如何認列與相應稅法規範尚不明確,成爲企業遵循及健全碳金融服務體系挑戰。
業者建議,政府應該加速公佈碳權資產相關的會計、稅法規範,以利企業遵循;以及參照國際碳金融市場發展,與國內綠色金融發展途徑,鼓勵金融業者開發碳金融商品服務,擴大碳權市場影響力,落實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
同時,現階段各產業、企業的碳排資訊須由金融業者自行蒐集整理,或依國際倡議機構建議的方法學設算碳排資料,欠缺具公信力且一致性的標準資訊可供遵循。
爲了提高企業計算及揭露碳排量的正確性,並使金融業數據引用客觀正確,業者建議政府應成立或委由第三方公正數據專責機構,蒐集各產業與企業碳排資訊和重要生產數據,建置共同碳排資料庫;碳排資料庫則依全球行業分類標準(GICS)、永續會計準則(SASB)及主計總處行業分類標準進行產業劃分及標籤,以利與國際接軌及後續運用;碳排資料庫可主動公告各產業平均碳排強度資訊、碳排指使數,提供具公信力且標準的計算基礎。
據知,業者建言中,希望將金融營業稅從5%降至2%;開放投信基金得運用境外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NDF)作爲新臺幣匯率避險工具等建言,金管會等無反對意見,但仍需與財政部等跨部會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