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涉建築垃圾、城市建設兩部條例將於11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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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拉薩10月10日電(拉巴卓瑪 澤塔雍措)《拉薩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拉薩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兩部條例”)頒佈實施新聞發佈會9日在西藏拉薩舉行。

拉薩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秘書長侯靜華就《拉薩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介紹,拉薩市海綿城市建設擬着力解決城市局部山洪內澇風險較高、污水收集處理效能低、水系溼地海綿功能有待加強等問題。

侯靜華就《拉薩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介紹,該條例明確建築垃圾處置的責任主體,確保建築垃圾處置全過程閉環管理,鼓勵建築垃圾源頭減量和循環利用,加大對建築垃圾處置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

“兩部條例”將於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拉薩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承擔海綿城市設施工程質量首要責任,應當在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文件和合同中載明海綿城市設施建設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當執行海綿城市建設有關技術規範、標準等有關規定,保證工程質量。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報告中應當載明海綿城市設施建設情況,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海綿城市設施不得交付使用。

爲有效規範零星建築垃圾處置,《拉薩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規定公共設施、單位零星維修或者臨街門店、個人住宅裝飾裝修、維修等產生的建築垃圾應當分類並堆放到指定的臨時堆放點。社區、物業等組織負責指定建築垃圾臨時堆放點,並交由取得處置覈准文件的運輸單位及時清運。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