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牀要扣分 大學生起牀時間該不該管?
高校該不該規定大學生起牀時間?近日,上海一高校因規定如無特殊情況,本科生早上8點前、研究生9點前必須起牀,否則扣5分,從而引發爭議。
有網友認爲,這是爲敦促學生調整作息,養成早睡早起的好習慣,利於學生成長。不過,大多數人對此不甚贊同,認爲現在本科生、研究生學習任務多,有時就需要熬夜寫論文、搞科研,如此“一刀切”地做統一要求,不盡合理。
不可否認,該高校出此規定,出發點是好的。衆所周知,大學生的生活作息不規律,“晝伏夜出”很普遍。有學生熬夜是在學習、做研究,但也有不少人是在打遊戲、刷劇等。不難想象,該高校作出這一規定,針對的也是後一類現象。但其“一刀切”的方式,值得商榷。
在國內,高校的學生管理規定,大多是在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基礎上制定的。遍觀教育部62條學生管理規定,並無對於作息管理的具體要求。而其中第四十八條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生住宿管理制度。學生應當遵守學校關於學生住宿管理的規定。鼓勵和支持學生通過制定公約,實施自我管理”,其實是在鼓勵學生自治。
當然,這也並沒有限制高校管理學生作息時間。所以,某種程度上高校也可根據各校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則。事實上,很多大學也都對此各有規定。比如,有大學要求本科生宿舍晚上11點後熄燈,這種結合學生作息規律與學業需要的要求是合理的。上海這所高校的規定,則有些缺乏實際考量。
高校學生的生活不唯學習和研究,而是豐富多彩的,學生個體的作息時間也因人而異,爲此,高校對學生作息也應做出彈性的、有針對性的要求。如此獨斷式地“一刀切”,不甚合理,如若因此引發大部分學生的牴觸,則更是走向了事情的反面。
高校對學生的管理應當靈活施策、有的放矢,而不宜武斷地搞“一刀切”。畢竟,高校管理面對的雖然是學生,但更是已經獨立成年的個體,對他們該有必要的尊重與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