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一小區開發商給業主斷水!相關部門答覆了!

反映天泰綠城小區開發商給業主斷水,希望政府部門關注。

張家窪街道辦答覆:接到天泰綠城小區反映的問題後,2024年8月12日下午,街道物業辦聯合城建辦一同前往天泰綠城小區與小區物業及開發商進行了溝通協調,小區物業表示,物業工作運行正常,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根據《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義務,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爲由拒絕支付物業費,小區業主已經享受了相關的物業服務,應該正常繳納物業費,前期小區物業多次向小區業主催繳物業費,但小區內部分業主仍然拒絕繳納物業費,無奈之下,纔對繳費系統進行了升級,對於拖欠物業費的業主水費的充值金額和充值次數進行了限制;經街道物業辦和城建辦積極協調,街道物業辦工作人員已經明確告知小區物業進行整改,根據《濟南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物業服務人不得有下列行爲:採取中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或者限制業主及其車輛出入等方式催收物業費,小區物業及開發商承諾正常供水,不斷水,對拖欠物業費的業主水費的充值金額進行限制,但不在對充值次數進行了限制,即拖欠物業費的業主在用完充值的水費後用完可以隨時充值,充值次數不作限定。來源:濟南生活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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