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給付多有5年請求時效 唯有這項年紀一到就可領走
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可到符合老年給付請領條件時再申請,不受請求權時效規定的限制。(本報系資料照片)
勞工每月按時繳勞保費,但有些權益你有認真關注嗎?勞保各項給付大多有請求年限,不過,有一項老年給付例外,只要年紀符合就可請領。勞保局表示,勞保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的請求年限,經修法後已延長爲5年,而老年給付則不受請求年限限制,只要年齡符合請領資格,即可隨時拿到手。
根據勞保相關規定,勞保提供生育、傷病、失能和老年給付4大項目,其中生育、傷病、失能給付原請求時間爲2年,但101年俢法後已有調整,「請求權時效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也就是說,5年內都可向勞保局請領這筆給付。
至於勞工退休金的老年給付請領條件,勞保局表示,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被保險人不論退保時是否符合請領老年給付規定,如再工作,繼續加保可累積保險年資,如不想再工作,仍可到符合老年給付請領條件時再申請,不受請求權時效規定的限制。
不過,勞保局強調,如果在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前已離職退保並超過2年請求權時效者,應於達到法定請領年齡時請領老年年金或老年一次金,或依規定請領減額或展延老年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