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外送業者如未配合「外送安全指引」 將依職安法開罰3-30萬

▲外送業者如未配合「外送安全指引」將依職安法開罰3-30萬。(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勞動部在2日公佈了「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就是爲了保障外送員的安全,今(7)日召開的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中,就有立委提出質疑這樣的安全指引是否有強制性,業者如果不配合,勞動部可以做出什麼相對措施;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目前已公告的「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已函釋給各家業者,未來如果外送業者沒有按照這項規定來保障外送員的安全,將會依反職安法相關規定開罰3-30萬元。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長許銘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時,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指出雖然目前已經訂出了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但這僅是行政指導,沒有強制力根本連處罰都沒有;另外,國民黨立委徐志榮也提到,目前在苗栗地區外送產業也開始逐漸興起,但仍有部分業者把外送員歸類在承攬關係,這樣的安全指引可以真的有效保護外送員嗎?

對此,許銘春迴應,外送平臺可能與外送員訂定僱傭或承攬契約,目前勞動部也研擬「僞裝承攬認定之參考原則」供地方政府執法時參考。

另外,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補充,如果未評估就讓外送員在臺風天外送,如是僱傭關係可依職安法第6條未提供合適設施設備處3萬至30萬元,第27條未做危害告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