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案翻版 羣益基金經理人炒股套利1.9億

勞動基金案翻版 羣益基金經理人炒股套利1.9億(示意圖達志影像

羣益基金經理人炒股,勞動基金案翻版,檢調搜索約談。(本報資料照片

羣益投信基金經理人黃常恩,涉嫌利用人頭林彥合的3個帳戶,買進華泰等3檔股票,再透過由他管理的「創新科技基金」,把基金投資人血汗錢,拿去拉擡他買進的3檔股價從中套利,統一證利營業員志豪並泄漏相關單位調閱人頭帳戶公文涉案人臺北地檢署22日指揮新北市調處兵分12路搜索黃、林等人住處,並約談黃、林、張等7名被告到案,晚間移送北檢覆訊

黃常恩及林彥合在2019年11月間曾被搜索約談,復訊後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顧問法》分別諭令黃常恩300萬元交保、林彥合2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及出海。

檢調發現,黃常恩負責管理羣益投信旗下的「創新科技基金」,但他在2018年9月至11月間,先利用人頭戶林彥名下的3個證券帳戶,陸續買進華泰等3檔股票各300張,共計900,套利近1600萬元,並造成基金虧損2200餘萬元。

檢調擴大偵辦後發現,黃常恩在2018年還利用林彥合及其他人頭戶事先買進原相等3檔股票,再用基金大筆下單拉高股價後出貨,從利獲利240餘萬元,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特別背信罪。

此外,黃、林等人從2018年4月到2019年8月,大筆買進元太等5檔股票,基金再進場拉擡後出貨,不法獲利1.9億元,但是,羣益基金也有獲利,因此黃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

統一證券營業員張志豪在相關單位察覺黃、林等人相關人頭帳戶交易異常,發出公文調閱人頭帳戶交易資料,竟然將公文外泄給黃常恩等人,涉犯《刑法》泄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