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領完2千禮金「重陽節前」過世 5年後竟遭市府追討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5年前爲了作業方便,提前一個月發放敬老禮金。(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新北市政府5年前爲了作業方便,曾提前1個月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當時家住永和的呂鎮鎰按規定,代母向里長領取新臺幣2000元,而呂母收到禮金後相當開心,沒想到2天后因心肌梗塞,在重陽節前過世;5年後,市府要向呂鎮鎰追討禮金,理由是呂母在重陽節前逝世,讓他難以接受。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民國100年時,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爲作業方便,提前1個月發放重陽節禮金,而呂鎮鎰收到通知後,也按規定,代母向里長領取新臺幣2000元,並轉交給85歲的老母親;當時正在住院的呂母收到禮金後,還高興地說「醫生說身體若無大礙,很快就可以出院」豈料2天后隨即因心肌梗塞過世,讓呂鎮鎰相當難過。
▲呂鎮鎰當時代母領取2000元的敬老禮金,沒想到事隔5年卻遭新北市府追討。(圖/資料照片)
時隔5年,市府以呂婦在重陽節前死亡、無權領取禮金爲由,認定其不符致贈條件,在今年11月向呂鎮鎰追繳禮金,但他不服提出訴願,卻遭市府駁回;呂鎮鎰忿忿不平地說:「政府提前發重陽敬老禮金時,最好當面告知代領人或老人家本人,最好保佑不要在重陽節前過世。」
呂鎮鎰說,當時是新北市主動通知領取,而自己也是合法受領,更何況領取後的禮金是交給母親,又不是他本人侵吞,沒有兒女會願意母親在重陽節前過世,若真不符規定應儘早告知,怎麼會在5年後才通知繳回?
呂鎮鎰向新北市府詢問後,得知當年禮金是由衛福部出錢,也是衛福部發現後纔要求追回;事後,他不服追繳的行政命令,提出訴願,但日前遭市府駁回後,衛福部目前仍未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