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與陌生男相約摩鐵還拍照 綠帽夫截圖要她賠錢

原告阿德(化名)指控其妻子小美(化名)違背婚姻忠誠義務,與一名男子「wei」發展婚外關係,甚至於汽車旅館發生不正當行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賠償案件,原告阿德(化名)指控其妻子小美(化名)違背婚姻忠誠義務,與一名男子「wei」發展婚外關係,甚至於汽車旅館發生不正當行爲,嚴重破壞夫妻間的婚姻基礎,造成家庭裂痕。法官審理後判決小美需賠償阿德精神慰撫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德與小美爲夫妻,但小美在婚姻存續期間,於113年9月3日至9月7日期間,透過通訊軟體與暱稱「wei」的男子頻繁互動,內容包含曖昧訊息,並相約於汽車旅館發生婚外性行爲。阿德提供的聊天截圖與親密合照作爲證據。請求小美賠償80萬元。

審理時小美雖已依法送達開庭通知,但未現身辯論,也未以書面反駁,法院依單方事實作出判決。

法院認爲,婚姻關係以夫妻雙方互信爲基礎,婚外性行爲無疑嚴重侵害另一方的配偶權,並破壞婚姻的圓滿及安全性。判決書中提及,夫妻互相守誠實是婚姻共同生活的必要條件,小美的不當行爲明顯背離此義務,造成家庭的情感傷害,且情節重大。

法官考量,阿德的職業爲廚師,月薪5萬5千元,小美爲高職畢業,年收入相對有限,並依雙方財務狀況、侵害程度及精神痛苦等因素,認定18萬元慰撫金爲適當範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