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俋提總統交接條例 交接期禁人事調動、爭議政策
2016總統大選將屆,爲確保新舊任元首政務交接順利、維持憲政運作,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將提出《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明確規範卸任總統在交接期間內不得進行人事調動、執行爭議政策、命令及預算。
據李俊俋草案內容,交接期間自中選會公告總統當選人起算至宣誓就職日爲止,正副總統當選人可成立辦公室辦理交接,並要求中央機關進行簡報,也可調閱文件。
李俊俋表示,臺灣已有兩次政黨輪替及總統交接經驗,卻未法制化,僅採「交接小組」進行交接,經常衍生爭議。
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日前指出,基於臺灣政黨輪替已成常態,看守期間的政府作爲又缺乏規範,爲確保政務交接順利,民進黨將把《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的立法當做優先工作。
李俊俋說,國民黨在2005年3月、2008年3月都曾提出《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執政後就不再討論,甚至在程序委員會連續22次阻擋臺聯版本。他呼籲國民黨團儘速讓草案付委審查,在明年總統大選前完成立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