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這2名村幹部被查!

(原標題麗水這2名村幹部被查!)

日前,松陽縣紀委縣監委對松陽縣葉村河頭村原黨支部書記陳新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陳新榮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他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共同或單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協助人民政府從事公務過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共同或單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從事村級事務管理過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涉嫌職務侵佔犯罪。

陳新榮身爲中共黨員背離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涉嫌受賄犯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和職務侵佔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松陽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新榮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陳新榮簡歷:

陳新榮,男,漢族,1968年11月出生,浙江松陽人,2010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1999年9月至2020年12月,松陽縣葉村鄉河頭村村民委員會主任、黨支部書記。

日前,松陽縣紀委縣監委對松陽縣葉村鄉河頭村原村民委員會主任劉俊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劉俊彪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共同或單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協助人民政府從事公務過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涉嫌受賄犯罪;共同或單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從事村級事務管理過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

劉俊彪身爲中共黨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涉嫌受賄犯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松陽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俊彪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劉俊彪簡歷:

劉俊彪,男,漢族,1968年2月出生,浙江松陽人,201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2013年11月至2020年12月,松陽縣葉村鄉河頭村村民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