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貪污案 陳超明及辦公室主任樑文一延長境管8月
陳超明(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集體貪污案,立委陳超明及其辦公室主任樑文一被控各收賄100萬、50萬元,協助太流負責人李恆隆舉行公聽會爭奪SOGO經營權,臺北地院因2人境管期限將屆,裁定2人自8月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檢方起訴指出,李恆隆認爲陳超明當選第9屆、第8會期經濟委員會召委,若能由陳舉行公聽會,不僅可以施壓經濟部,還能安排媒體報導,遂透過業者郭克銘找上梁文一。
郭克銘2019年10月與樑會面,提議以「政治獻金」包裝行賄,承諾公聽會事成後將贊助200萬選舉經費,陳超明輾轉得知,認爲公聽會題綱是爲批判經濟部量身訂做,個案性過強,擔心輿論影響選情而拒絕。
但李、郭改由新加坡天義公司委託東吳大學,與時力立委徐永明合辦「公司法適用爭議鑑定公聽會」,時間定在12月18日,並通知樑盼陳也能出席;陳得知後同意列名。陳還致電經濟部長沈榮津,沈未接,又再打給魏姓國會聯絡人,要經濟部「賣個面子」,沈同意指派司長李鎂出席。事後陳、樑各獲100萬、50萬元。
陳、樑一度遭北檢收押,北院裁定各以500萬元、150萬元交保停押,諭知限制住居、每週二向派出所報到,並自去年12月4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由於2人境管期限將屆滿,北院日前開庭審理。
律師認爲,陳超明的犯罪事實已調查證據完畢,並無湮滅事證可能,加上現值疫情肆虐之際,陳年屆70歲,需定期回醫院診治,沒有逃亡海外可能,另樑文一則對於延長境管沒有意見,北院考量案件尚未審結,2人仍有境管必要,裁定2人自8月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