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蘇震清涉貪懇求500萬交保 結果下午揭曉

立委蘇震清(中)涉貪遭起訴,今開庭希望能以500萬元交保,臺北院定下午2點諭知結果。(本報資料照)

臺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污案,在押立委蘇震清涉收賄2580萬元部分,今(29日)證人交互詰問完畢,蘇稱他是現任立委,跟選民契約,絕對不會逃亡,會配合法院所有強制處分措施,希望能以500萬元交保,合議庭定下午2點開庭諭知結果。

檢方開庭表示,雖然被告表明日後不再傳喚其他證人,可認詰問證人程序結束,無勾串之虞,但蘇震清涉賄事實明確,迄今仍不認罪,不能排除逃亡可能,仍有羈押必要,以確保刑罰執行。

蘇震清則說,他是現任立委,與選民間有契約關係,絕對不會逃亡,可以配合限制出海、出境住居,並定期屏東住處附近的派出所報到,在經濟能力上,因爲他人太好,朋友借錢他沒拒絕過,朋友卻還得很少,他才必須到處借貸週轉

蘇強調,他沒有虧待屏東鄉親,且2000萬元也已還給李恆隆,請法官考量他的經濟能力,讓他以500萬元交保。蘇的律師則說,蘇在國外資產家人都在臺灣,且與李之間是否構成對價關係,法律上仍有爭議,蘇爲了捍衛清白,不可能在這個時候逃亡。

同案被羈押的蘇震清辦公室主任學洋則表示,父親年邁多病,他本身也有心血管疾病,在被羈押後健康每況愈下,希望法官能讓他以100萬元交保,回家照顧父親,以免遺憾終身,也願意配合所有強制處分。

北院今開庭,依序將餘學洋、蘇震清轉爲證人身分,進行隔離交互詰問。餘、蘇分別被控收受李恆隆124萬元、2580萬元,作證時均稱不瞭解彼此與李之間的金流

餘說,偵審期間供詞前後不一的情況,是因他在調查局筆錄時,時序已經錯亂,但絕對沒有說謊;蘇則強調,他不知道餘、李間的金錢往來,餘也不會件事情都跟他報告,如果知道餘有收錢,他一定不會允許。

檢方認爲,蘇震清、餘學良間有共犯關係,又否認犯行證詞明顯互相掩護,企圖脫免刑責,與其他證人證詞、卷內監聽譯文證據不符,並不可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