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癌人數10年成長47%!保險業首張「自體免疫細胞療法」可理賠100萬元
▲癌症「自體免疫細胞療法」問世,成爲晚期癌症病患治療的選擇。(圖/pixabay,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癌症連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近年來癌症自體免疫細胞療法問世,成爲晚期癌症病患治療的選擇;不過,目前市面上的防癌險並未賠付自體免疫細胞療法,且醫療費用昂貴。爲此,南山人壽推出具「實體癌第四期自體免疫細胞治療」保障商品,保戶罹患實體癌進程到第四期,並於醫院接受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時,就直接賠付100萬元。
根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公佈最新癌症登記報告顯示,2007年罹癌人數爲7.6萬人,但到了2017年罹癌人數已大幅成長至11.2萬人,罹癌人數10年成長47%;其中,大腸癌已連續12年居十大癌症之首,平均每4分42秒就有1人罹癌,女性則以罹患乳癌及大腸癌居多。
南山人壽表示,針對癌症治療,近年又多了自體免疫細胞療法,2018年9月衛福部開放6項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技術,醫療機構需向衛福部申請覈准後纔可施作。不過,目前各家醫院治療費用不盡相同,多數醫院收費都要百萬元。
爲了減輕患者負擔,南山人壽率先推出具「實體癌第四期自體免疫細胞治療」保障商品,保戶罹患實體癌進程到第四期,並於醫院接受符合保單條款約定的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時,就賠付100萬元。
▲南山人壽推出具「實體癌第四期自體免疫細胞治療」保障商品。(圖/記者周宸亙攝)
南山人壽指出,該條款的保險期間1年且保證續保9年,合計最長10年,民衆投保南山癌症險商品時,皆可同時規劃附加新商品,完整癌症醫療保障;另外,已投保的保戶若沒有癌症史,也可以選購此新商品升級癌症保障。
以40歲男性投保防癌險爲例,附加「南山人壽實體癌第四期自體免疫細胞治療附加條款」,首年保險費爲1.3萬元;43歲時,經診斷確定罹患了大腸直腸癌第三期,治療期間共住院治療20天、住院手術切除與12次的化學治療,可獲得6.7萬元保險給付。
若47歲時經診斷確定惡化爲大腸直腸癌第四期,於醫師評估後施行實體癌第四期大腸直腸癌的自體免疫細胞治療,可獲得該附加條款的100萬元保險給付。
由於目前癌症險針對癌症住院、手術、門診、化放療等後續的治療行爲,提供持續的給付,此次南山人壽設計實體癌第四期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給付,用以減輕高額的新式療法自付費用壓力,可補強癌症險的保障缺口,讓民衆接受自體免疫細胞療法的癌症新式療法,也能無後顧之憂,安心接受治療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