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救車不救人」釀慘劇 法界:可依不作爲殺人方向偵辦
▲408次太魯閣號出軌,釀成49人不幸罹難。(圖/記者黃國霖攝)
臺鐵太魯閣號事故導致49死、200多人輕重傷,肇事原因及涉案人,檢方正積極偵辦。法界人士認爲,檢方可依「不作爲之殺人罪」方向偵辦,才符合法律的正義原則。
臺鐵408次太魯閣號2日在花蓮縣秀林鄉清水隧道北口撞上掉落在鐵軌上的義祥工業社工程車而高速出軌, 釀成49死、200多人輕重傷的悲劇,花蓮地檢署暫朝過失致死罪偵辦。
花蓮檢方今天表示,正查明犯罪事實,釐清客觀行爲,評價行爲會構成怎麼樣的法律適用;是否以殺人罪方向偵辦,專案小組都有討論。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7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 ,偵辦此案絕不會先射箭再畫靶,證據到哪就辦到哪。 事發當時,工程車疑被不慎操作而掉落鐵路軌道上 ,許多民衆在網路上痛斥操作此工程車者或救援此工程車者太離譜、過分,害死49條命。
法界人士認爲,此案對社會影響太大,檢方可依「 不作爲之殺人罪」方向偵查,查明工程車掉落是否有充裕時間去通報防止事故發生;若冷眼旁觀,實務上有「 不作爲之殺人罪」判例,也就等同刑法271條殺人罪責來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