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環島高鐵特別條例 朝野無共識送黨團協商
立法院聯席委員會今天審查「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經濟、交通聯席委員會今天初審「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朝野立委對法案名稱、條文內容均無法取得共識,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裁示,全案保留送出委員會,送交立法院會處理前須經黨團協商。
立法院經濟、交通委員會上午聯席審查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人提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列席的國發會主委龔明鑫答詢時強調,現行機制已經足以推動高鐵建設,不需另立特別條例及基金推動。
會議完成詢答後,進入逐條審查時,朝野立委從法案名稱、10條條文內容均無法取得共識,會議主席的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裁示,法案名稱及條文均保留,全案送出委員會,交立法院會處理前須經黨團協商。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表示,依照經濟委員會的慣例,沒有臨時提案的收件,不過本案事關重大,基於對提案立委的尊重,還有地方建設發展的重視,建請行政部門先進行可行性評估,再安排向聯席會議提出專案報告,民進黨團提出請求,希望主席做出裁示。
楊瓊瓔則說,自己主持聯席會議,依照全體立委建議,因此在做成會議結論以前,都有逐一請教在場立委,「我尊重所有委員,一條一條問過之後,均保留送黨團協商,主席臺宣告依照決議,感謝大家熱烈參與。」
傅崐萁在提案說明指出,隨着臺灣東部的城際運輸需求日益增加,高速鐵路建設發展將拉近城際距離、縮短城鄉差距,環島高鐵建設從北到南、從西到東成爲一日生活圈,可望帶動地方經濟、產業與觀光的各項發展,臺灣晉升已開發國家之列,環島高速鐵路早晚都要建設,近年通貨膨脹嚴重,許多建設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
國發會在書面報告強調,西部高速鐵路建設依照既有機制推動,已經完成建設並且穩健營運當中,東部高速鐵路如果形成建設共識,「應尚無需求以另立新法方式推動環島高速鐵路建設」,亦無需要新設基金做爲建設經費來源,以避免影響現有政府預算控管機制及國家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