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被控散佈假消息 求刑2年

韓媒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廿日起訴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指控他競選總統期間散佈虛假訊息,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求刑兩年。

檢方認定,李在明爲當選總統反覆對全體國民說謊,嚴重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茲事體大。他廿日爲本案最後一次出庭時喊冤,首爾中央地院預定十一月十五日宣判。

李在明是現任國會議員,曾任京畿道知事,前年代表該黨參選總統,最後以不到百分之一的得票率差距,敗給現任總統尹錫悅,而據「韓國蓋洛普」九月最新民調,對尹錫悅施政表現感到滿意的南韓民衆只剩兩成。若李在明被判處徒刑,就將喪失國會議員資格,並被褫奪今後五年的被選舉權,這將使他無法角逐二○二七年總統大選。共同民主黨還必須歸還上次大選收到的四三四億韓元競選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