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煽動 3罪裁定表證成立「審訊將繼續」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5日在香港高院邁入第92日審訊,3名法官裁定黎於本案面對的3罪均表證成立。圖爲昔日被捕後出現在公衆前的情形(中新社資料照)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5日在香港高院邁入第92日審訊,控方認爲案中證據充分和直接,黎和《蘋果》在國安法立法後立場沒變。3名法官考慮後,裁定黎智英於本案面對的3罪均表證成立。這代表審訊將繼續,待控辯雙方各自陳辭後,最後由法庭裁定罪名是否成立。

香港《明報》25日報導,辯方早前申請本案表證不成立,24日陳辭指串謀罪須包含非法元素,證據只顯示被告之間有合法協議,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協議失效,衆人亦無建立新協議進行違法行爲。

辯方主張被告之間在香港《國安法》前與不同機構合作、發佈某些刊物,當時協議仍然合法,就黎的意圖,控方只能舉證至此階段,但《國安法》生效使協議失效;控方認爲被告之間的協議本身非法,協議自動失效的情況不適用於本案,法庭應一併考慮黎智英在《國安法》前的行爲,以全面理解本案。

辯方另稱媒體有不同的立場,擔當第四權的角色,新聞自由受《基本法》和《憲法》保障;控方迴應言論和新聞自由非絕對。

76歲的黎智英否認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該案去年12月18日開審,控方傳召從犯證人以及非本案被告共6名主要證人作供。控方另傳召國安處警長和讀出社交媒體專家的書面供辭,並播放黎智英的訪問和節目片段,上月完成90天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