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沒迷姦也無偷拍性愛影片
▲李宗瑞對於迷姦和偷拍、散佈性愛影片的指控完全否認。(圖/翻攝自中天新聞)
自8月1日被警方通緝後就神隱的「富少淫魔」李宗瑞,終於在23日晚間8時30分投案,檢察官也隨即將他逮捕,並在24日凌晨召開偵查庭。接受訊問時,李宗瑞除強調自己沒有迷姦外,更表示並未偷拍性愛影片,也無散佈影片。偵訊後,檢方認定李宗瑞涉嫌性侵重罪,擔心他會逃亡或串供,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23日投案後,李宗瑞立刻被檢察官訊問,他表示自己逃亡期間都是住在其友人陳美蘭位於彰化市的住處,足不出戶;這段日子他的生活起居則由陳女包辦,他沒有跟父母聯絡過。而會投案,李宗瑞說是因爲爸媽和他的朋友陸續被檢警約談,他不希望連累家人及朋友,加上父親李嶽蒼日前曾發聲明稿要他出來面對,所以決定投案。
接受偵訊時,李宗瑞表示23日他藉由朋友聯絡上父親,表達自己想要投案,因此李嶽蒼幫忙找到律師,並前往彰化和他會合,再透過律師和臺北地檢署的檢察官聯繫,之後律師陪着李宗瑞開車到北檢投案;李嶽蒼則是自行離開。
▼逃亡多日,李宗瑞終於在23日晚間投案。而檢方訊問李宗瑞是不是像被害人所指控,沒經過她們的同意就拍下性愛影片,以及利用藥物進行迷姦,李宗瑞全盤否認,強調和她們都是合意性交,而且沒偷拍性愛影片,更無散佈影片。
檢察官對於李宗瑞所說的投案經過以及否認犯案,抱持懷疑的態度,之後將繼續查證;另外,檢方還請法醫採集李宗瑞的尿液,要看他有無毒品反應。
就在李宗瑞投案同時,涉嫌藏匿他的陳美蘭也向臺中警方自首,警方訊問她之後,搭高鐵北上,將其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陳美蘭在24日0時15分到達北檢,以外套蓋頭的她面對媒體的問題,一句話也沒說,趕緊進入偵查庭接受訊問。
李宗瑞主導投案 朱學恆諷:「朕不給你,你不能要!」
謎樣「陳美蘭」藏匿李宗瑞23天 臺中自首稱兩人不密切
檢認定李宗瑞非自首 迷姦最少判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