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1萬家用都拿去花光 房租竟還靠孃家幫忙!人妻怒斷軟爛男
連1萬家用都拿去花光,房租竟還靠孃家幫忙,女子因忍4年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婚後育有1未成年女兒,但阿國僅靠打工度日,家庭生活靠小萱存款支出,房租則是孃家幫忙,雙方爲此常爭執經協議後,由阿國僱主每月將薪資轉帳1萬元,給小萱當家庭生活費,但阿國卻千方百計取回花用,若不順其意就飆罵或摔東西,小萱不隱忍4年最終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每每阿國發怒時,年幼女兒目睹後都害怕哭泣。此外,阿國2020年酒駕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當時她的積蓄僅剩數千元,阿國卻還向她討錢,並要她四處向人借錢藉以支付。但阿國未因此戒除酒癮,甚至工作時飲酒,常在下班後與友人去光顧酒店,還在工作時竊取僱主財物。
後來,疫情期間,阿國工作回家後,不願噴灑酒精消毒或清潔,就直接觸碰女兒,即使有感冒症狀時也是如此,令她備感擔憂,因此要求阿國去住在上班地,減少感染女兒的機會。
此後雙方便分居迄今已近3年,這段期間阿國未曾支付女兒扶養費或家庭費用,也極少返家關心他們母女,自2022年10月迄今,也都未曾返家及關心原,雙方婚姻已無恢復的希望。
而阿國經法院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聲明或陳述。法官檢視小萱提出與阿國的對話顯示,雙方分居前後,彼此對於夫妻感情已經十分淡薄,已無相互信賴扶持之心,維持婚姻的基礎已蕩然無存,因而無複合之可能。
法官認,雙方婚姻破綻事由之產生,應歸責於雙方,對於未成年女兒的健康照顧方式,還有與家庭生活費用分擔,因而導致爭吵不斷,最終阿國離家而長期未與小萱同居,2人均無心維繫夫妻關係。
日前依法判決,小萱請求判決準其與阿國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而未成年女兒權利及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據其最佳利益之選擇,由小萱單獨任之。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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