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卻僅能用Email溝通 衰嫁軟爛男!人妻太悲催終斷婚

同住卻僅能用Email溝通,人妻衰嫁軟爛男,得知他已因犯刑案確定併入監服刑,憤而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婚後育有1子,原約定由阿國賺錢,小萱當全職家庭主婦。不料,阿國長期無固定工作,常因欠繳房租遭房東驅趕,靠孃家接濟才勉強生存。後來小萱開始工作後,阿國就不去工作,甚至對她跟兒子辱罵、家暴,雙方更僅能用Emai當對話窗口,不滿阿國種種所爲,小萱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婚後9年阿國表示求職困難,要她也去工作,因爲兒子已讀小學三年級,因此她就從事相對穩定的內勤工作,但自此阿國便不再工作,雙方發生爭執時,阿國常怒罵髒話,或無故詛咒她父母或對她暴力相向。

阿國還以「栽培」爲由,要求兒子超前學習,若是不順從其意時,就常對兒子飆罵髒話、言語羞辱,並且暴力相向,若是她介入阻止,阿國就越加暴怒、行爲失控,讓她真的身心俱疲。

2人雖是住在同個屋檐下,但早已形同陌路,阿國僅用電子郵件作爲對話窗口。雙方曾經簽定離婚協議書,阿國附加的條款,是要她負擔阿國的全額生活費等條件,足證阿國早無工作意願,僅想依賴她生存,絲毫沒有共同經營家庭的責任及誠信。

直到2年前,阿國又與兒子發生爭執,兒子當天負氣離家出走。當時兒子有說:「我不想去外婆家,是因爲爸已經表明,我去那邊就不是X家之類的」、「他就說什麼,那條老命跟我拼了之類的」。

小萱表示,當時爲了避免阿國長期不斷以經濟、子女教養等問題,借題發生矛盾及衝突,她不得已帶着兒子搬離。後來阿國還寄信到兒子學校,寄件人地址是監所,她才知阿國已因案已入獄,阿國也僅告知是遭他人誣陷,將申請法律扶助上訴平反,從未主動向她提及涉犯刑案且確定在案。

法官審酌,雙方感情不睦婚姻現破綻已逾3年,均無維持婚姻意願。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法官考量,小萱擔任未成年兒子主要照顧者已達2年,受照顧情形尚佳,且小萱具相當親權能力、親職時間及支持系統,有穩定居住環境,有教育規劃能力埲,因此由小萱單獨監護較符兒子的最佳利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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